一、委託單種類
臺灣期貨交易所的委託單種類只有:限價單、市價單、一定範圍市價單;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委託單種類只有:限價單、市價單。至於停損單、停損限價單、觸價單等則尚未開放。
⑴限價單(Limit Order)
限價單必須指定可接受的成交價格,其實際成交價格將會以指定價格或優於指定價格之價位成交。∴買進時,成交價位≦指定價格;賣出時,成交價位≧指定價格。
使用限價單交易就是蒙著眼睛交易。如果目前股價是24美元,而你認為22美元是比較合理的價格,∴下一張22美元買進的限價單。但是當股價跌到22美元時,你是否還覺得股價在24美元的情勢並沒有轉變到新的情勢?換言之,當你以目前市場成交價以外的限價單買進或賣出時,意味著你不管股價變動的新因素是什麼。
⑵市價單(Market
Order)
市價單無須委託價格,完全依當時市場成交價所能取得之最佳價格進行交易。由於該筆委託單係直接以市場成交價進行交易,故其目的為迅速成交,而非保證成交。
若市況很穩定,市價賣出時,通常以買進報價(bid
price)進行交易;市價買進時,通常以賣出報價(ask price)進行交易。但若在變動快速的市場(快市),由於市價單為不限定價格之委託,其成交價格與委託當時揭示之市場成交價格或買賣申報價格間可能產生偏離情形,且其偏離幅度可能會大幅超出交易人之預期。
⑶一定範圍市價單(≒市價單+限價單)
一定範圍市價單無須委託價格,由交易所以當時相同買賣別之最佳限價申報價格(包括最佳一檔衍生買賣申報價格)為基準價格。委託買進時,以基準價格加上「一定點數」作為買進申報之限定價格,得在該限價或限價以下之價格成交;委託賣出時,以基準價格減去「一定點數」作為賣出申報之限定價格,得在該限價或限價以上之價格成交。
※一定範圍市價單和市價單皆不須指定價格,惟一定範圍市價單控制成交價格於一定範圍內,可避免成交價格大幅偏離投資人的預期。
⑷停損單(Stop Order)
當市場成交價格已達委託單指定之價位時,該委託單立刻轉為市價單。停損單主要用於部位的平倉操作,其買單是設在當時市場成交價之上
⇒ 投資人判定轉強,空單部位停損出場;賣單則設在當時市場成交價之下⇒ 投資人判定轉弱,多單部位停損出場(※其設定方式與觸價單恰好相反)。
例如,投資人持有S&P500期指空頭部位,而今市場成交價上漲至453.7,此時投資人若判斷突破454.8之後,將會持續上漲。因此,委託下單「454.8買進停損單」。
⑸停損限價單(Stop Limit
Order)(≒停損單+限價單)
當市場成交價格已達委託單指定之價位時,該委託單立刻轉為限價單,其實際成交價格將會以指定價格或優於指定價格之價位成交
⇒ 停損單再加上限價條件,即為停損限價單,係透過限價達到停損。
⑹觸價單(Market-If-Touched
Order,MIT)
當市場成交價格觸及委託單上所設定之價位時,該委託單立刻轉為市價單,又叫做「看板委託」。觸價單主要用於部位的新倉操作,其買單是設在當時市場成交價之下
⇒ 逢低買進,新增多單部位;賣單則設在當時市場成交價之上 ⇒ 逢高放空,新增空單部位(※其設定方式與停損單恰好相反)。
二、委託條件種類
臺灣期貨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的委託條件種類只有:ROD、IOC、FOK。至於OCO、GTC等則尚未開放。
⑴當盤有效單(Day Order)
泛指一般未指定有效期間之委託單。若委託單未指定特定有效期間,則均被視為「當日收盤前有效」,故至收盤前若未能成交,則該委託單會自動取消。
⑵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ill-Or-Kill,FOK)
投資人一送出委託單,則該筆委託單就必須立即執行,並且倘若無法立即全部成交,就立即取消該筆委託單。由於台灣係採電腦自動撮合交易,∴FOK只允許一次撮合,若該筆委託單未能全部成交,則交易系統將會立即取消該筆委託單。
⑶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mmediate-Or-Cancel,IOC)
與FOK相同的是,均只允許一次撮合機會,且必須立即成交,否則交易系統會立即取消該筆委託單。但不同於FOK的是,FOK必須全部成交,IOC則允許部分成交。
⑷二擇一委託(One Cancels
the other Order,OCO)
於委託單上設定二種價位,或二種不同的交易方式,其中一種成交,另一種就自動取消。
⑸長效單(Good Till
Cancelled,GTC)
又叫做「開放委託」(Open Order)。投資人送出這種委託單後,除非經過撮合成交、投資人更改、或經紀商取消。否則這種委託單就會一直存在。
經紀商保留長效單的期限通常為30天、或在月底結束前有效,保留期限一過就會自動取消。這麼做可以幫助投資人記起有這麼一筆委託單,避免重複下單,也可淘汰近期內沒有機會成交的單子。
長效單的好處是它能夠自動執行,這種委託單只要還沒有成交,日復一日都還有效,不必重下。但壞處是成交可能延誤,∵在排在長效單的前面,可能還有好幾筆類似的委託單必須先撮合,這些委託單稱為「前單」(stock ahead),為等「前單」先撮合,該筆長效單可能受到延誤。
你交給經紀商執行的委託單有許多類型,視你希望做什麼以及如何做而定。你必須使用正確的委託單才能獲得正確的結果
⇒ 使用正確的委託單來下單,∵特殊單可能造成延誤。
※參考資料:
《股票操作守則》,作者:Michael D. Sheimo,譯者:羅耀宗,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初版二刷。
《金融操作守則Ⅰ》,作者:William F. Eng,譯者:詹溢龍,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初版。
※圖片來源:
https://richclub.azureedge.net/article/20200320084259_0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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