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交易場內當日沖銷,別人總是告訴我,買進的委託價一定要出得比最新一個成交價低。賣出的委託價一定得比最新一個成交價高。往下出價買進和往上報價賣出,被認為在短線當沖時具有「優勢」。每次操作時都占有優勢,多出一個跳動點,更叫人放心;下一筆操作我可能有一個跳動點的損失,但兩筆操作下來,可以打平。當沖客採用這種方式,相對於別人占有絕對優勢,因為買價和賣價都是按照他們決定的價格進行。
但我卻發現買進的委託價比上一筆成交價低時,幾乎不可能成交;賣出的委託價高於前一筆成交價,也有同樣的情形。∵交易場內其他的人都試著做同樣的事。有時我能以自己出的買價或賣價成交,但以所出買價買進時,市場價格會跌得更多;以所出賣價賣出時,市場價格會漲得更多
⇒ 跌時作多,漲時放空 ⇒ 以這樣的委託方式買進賣出,市場走勢總是對我不利。
委託買進卻買不到,或委託賣出卻賣不掉時,我就變成和散戶在對作。若要按照前面所說的方式賺錢,唯一的辦法是繼續照樣做下去,但也要眼觀四面,看看跑單員有沒有帶著單子跑進交易場。見到這種情形,我會一躍而上,擠進人群,出較低的買價或較高的賣價,看看運氣好不好,能不能第一個得到單子,這個做法真的有效!
當我從短線操作慢慢改為長線操作後,我發現取得的研究報告也是同樣的情形:研究報告愈難取得,獲利的可能性就愈高;研究報告愈容易取得,賺錢機率自然較低,即使賺錢,也不會賺很多。∴著名市場大師寫的投資信,我很少訂閱,道理就在這裡。我要找的是名不見經傳,但分析能力遠超過行銷能力的人。有了他們的資訊,我就會找到賺錢的方法。
所以說,看到某樣事情似乎不費吹灰之力,千萬不要把你的事業生涯寄望在它身上--它可能不如你想像的那麼好賺,而且可能為期不久,來不及建立起事業生涯就消失了。看到某種操作狀況需要投入不少血、汗、淚,稍微多花點力氣去做,成功的機率會提高。
※參考資料:
《金融操作守則Ⅱ》,作者:William F. Eng,譯者:羅耀宗,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初版二刷。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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