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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守則 51 最好是下市價單


有時候,你會花很多時間做分析研究,才決定要不要進場操作某一檔股票。不管結論是買進、賣出、停損、加碼、或抱牢,總有其他投資人可能持相同的想法。更糟的是,這些「競爭對手」可能早就下了單。

市價單都是優先處理的,∴投資人下市價單則表示願意以「市場上當時提供的最好報價」買進或者賣出股票。市價單必然優先於限價單或其他所有種類的委託單,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由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或其他交易所)的交易專家出示給「交易大眾」,立即撮合買單和賣單,並回報成交情形。

「所見略同」現象的例子,可由大部分限價單總是設在支撐壓力價位、整數價位、0.5美元、0.25美元處看出來。這種競爭造成了一個問題:如果有其他委託單下在你之前,則你所下的限價單便可能無法成交。其它以「市價」成交的委託單,可能使股價產生波動,以致於只有搶在前面下的限價單能夠成交。市場價格之後便偏離投資人限定的價格,推動力量仍是市價單。

投資人下市價單,表示他(她)願意快速成交,也表示願意接受任何價格成交。要是投資人以市價買進100股,那就表示願意不計任何價格,都要買進那些股票。如果市況很穩定,則這筆市價單買到的價格會是目前的牌告賣價,或者接近目前的牌告賣價。在變動快速的市場(快市),每股可能要多付好幾美元,甚至更多

下市價單大批買進時,也表示投資人願意接受一種以上的價格成交。在每天成交量很低,甚至不是每天成交的股票經常有這種問題。例如,投資人在丹普公司(Damp)交易價格41美元時,以市價買進1,000股,撮合這筆委託單時,可能出現下述情況:

 

 

數量(股)

  成交價

成本

 

500

  41

20,500

 

200

  41.125

8,225

 

300

  41.25

12,375

總計

1,000

 

41,100

 

這位投資人花了比預期多了100美元來成交這1,000股的股票。∴下市價單後,不管市場上出現什麼價格,都要照單全收,而且可能不只付出一種價格。不過,不管怎麼說,下市價單立即成交的好處超過壞處

限價單或FOKIOC等委託條件的委託單,會影響撮合是否容易進行。訂這種條件或許有很好的理由,但是大部分情況下,下市價單所節省的時間,足以彌補等候再漲0.125美元所浪費的時間。下市價單可以節省投資人的時間和金錢

執行一套策略時,務必謹記在心:其他投資人也許有相同的想法。因此,投資人不要採用多數人常用的策略,改採稍微不同的作法會更好。如果所下的委託單不能在合理的時間內成交,則可以改成市價單。這種權變作法能夠幫助投資人避免不必要的操作失誤。

大多數投資人使用限價單。對這些投資人來說,市場可能的趨勢,無論是持續多頭或空頭走勢,都要等到他們的限價單成交後才會發生。這種思考方式意味著市場會根據投資人的意願而波動,這是非常荒謬的。市場只會做它想做的事,投資人應該是看出市場要做些甚麼,並從中獲取利潤。

總而言之,當你決定進場交易時,你的角色是在市場建立一個部位,而不是去管你要如何掌握你的委託單。市價單是在市場建立部位的最好方法,只有在少數情況下才會使用其他類型的委託單,而且大多是在平倉時使用。

 

※參考資料:

《股票操作守則》,作者:Michael D. Sheimo,譯者:羅耀宗,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初版二刷。

《金融操作守則Ⅰ》,作者:William F. Eng,譯者:詹溢龍,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初版。

※圖片來源:

https://pic.pimg.tw/dolag/1584924901-350577313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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