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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守則 48 傳言出現時買進,消息出現後賣出


在許多方面,這個策略很有效,但投資人得願意接受若干條件才行。例如,市場上散布傳言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把股價推高的利多。不過,傳言也可能是利空。

謠言基本上有兩種型態:①有人公開宣布、②沒人宣布,謠言不知從何而來。一旦傳言上了新聞媒體,由於股價早就動了起來,想要趁機進場,為時可能已晚。未經宣布的謠言,可能只是繪聲繪影,完全是有人刻意散佈,永遠不會發生。

分辨事實和謠言的關鍵在於資料來源。事實來自已知而且可靠的資料,例如政府或公司的報告;謠言的資料來源則是未知的,有時市場人士會用謠言來試圖說明股價或成交量的不明變化,∴可信度值得懷疑。聰明的投資人會根據價量的變化來採取行動,若股價和成交量在沒有事實的情況下發生重大的變化,他會出清全部的(多頭/空頭)部位,退出市場觀察。

在新聞訊息發表之前建立任何部位都是一種賭博行為,只有在傳言而為事實之後,才是再度進場交易的安全時機。基於同樣的理由,在任何政府機構發表重要報告之前,聰明的投資人都會出清全部的部位,並且等待市場價格和成交量反映消息之後再重新進場。如果市場趨勢在報告發布後仍然持續,表示趨勢可能愈來愈強;如果發表的報告不利於原先的市場趨勢,投資人就有機會觀察它對趨勢強弱的重大考驗。

∴投資人要曉得,「傳言出現時買進,消息出現後賣出」是一種很具投機的策略,發生虧損的風險很高。金融理財顧問,不管是一般的專業顧問,還是經紀商,都不鼓勵投資人只根據謠言就去買股票。∴在大部分情況下,最好不理會小道消息。

大部分精明的投資人絕不聽信謠言,最好的方法是找一些優良、可能成為併購目標的好公司。要是這樣的公司沒人想併購,投資人手上還是擁有以合理價位買進的好股票。

 

※參考資料:

《股票操作守則》,作者:Michael D. Sheimo,譯者:羅耀宗,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初版二刷。

《金融操作守則Ⅰ》,作者:William F. Eng,譯者:詹溢龍,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初版。

※圖片來源:

https://img2.jiemian.com/101/original/20150702/143581846585888200_a640x36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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