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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守則91 絕不讓利潤變成損失


讓我們回顧下單交易的過程,來說明如何絕不讓利潤變成損失。當我決定進場交易時,我也會決定要為這筆交易承擔多少風險。例如,我以每股124美元買進100IBM的股票(手續費50美元),我會在支撐價位121美元附近,並避開大眾的買單或賣單,下一張停損單,實際價位可能是120 7/8美元,承擔3 1/8美元(=124120 7/8)的交易風險。∵如果支撐價位的全部買單會被全部成交,那表示一定至少有一項因素促使消息靈通的內部人士願意在支撐價位把股票賣給所有要買股票的大眾。當支撐價位的全部買單都被消化後,股價應該會繼續重挫,∴停損點設在120 7/8美元應該沒有錯。

這條守則告訴我們:①如果股價沒有跌到停損價位則必須耐心地等待股票上漲、②如果部位損益可能由盈轉虧則必須賣出,亦即,即使股價立即衝到130美元,也必須在股價跌回124美元前賣出。

但是嚴格遵守這條守則並不實際,原因有①市場絕不會一直上漲或下跌,如果你在124美元買進股票,你不能確切預期股價會一直上漲,而不回檔、②如果手續費偏高就無法在股價只有一點點小波動的情況下買進或賣出。

在這個例子中,我運用3 1/8美元的移動停損點。換句話說,如果股價漲到125美元,停損價位提高至121 7/8美元(=1253 1/8),承擔3 1/8美元的交易風險、-2 1/8美元(=121 7/8124)的潛在損益。如果股價漲到126美元,停損價位提高至122 7/8美元(=1263 1/8),承擔3 1/8美元的交易風險、-1 1/8美元(=122 7/8124)的潛在損益。

根據這條守則,任何交易資金的損失都是不能接受的。∴一旦股價>買進成本124美元),一項主觀判斷會隨之而來,我在此區隔出①從買進成本算起的潛在損益:將交易資金視為原始資金 出場價位=買進成本。例如,股價漲到130美元,出場價位=124美元、②從最高價算起的潛在損益:將交易資金視為原始資金+帳面利潤 出場價位=買進成本+(最高價-買進成本)÷ 2例如,股價漲到130美元,出場價位=127美元(=124+(130124)÷ 2)。

我總是選擇一半做為均衡點。∵在一半的回檔價位,犯錯或做對的機率相等。在1/3的回檔價位,你給市場的反應空間可能太小,以致太早賣出而錯失多頭市場。在2/3的回檔價位可能讓市場吃掉你太多的利潤,且市場若回檔2/3則表示盤勢已相當衰弱,往往無法再強力反彈。

市場的變化往往無法衡量且漫無方向,但分析市場的方法卻很有限,而且必須系統化。作為一個成功的投資人,你的目標必須是讓市場較易衡量,而且較有方向可循。∴不論你的交易資金是運用何種參考標準來決定,市場的回檔已影響你的利潤。因此,你必須系統化的執行這條守則,你不能在這一筆交易中視從最高價回跌為利潤的損失,然後又在下一筆交易中視跌到帳面利潤的一半才開始認為產生虧損。

 

※操作Notes

◎交易風險=買進成本-停損價位

◎股價≦停損價位 遵守操作紀律,停損出場,出場價位=市價。

◎停損價位<股價≦買進成本 耐心地等待股票上漲。

◎買進成本<股價≦買進成本+交易風險 出場價位=最高價-交易風險。

◎股價≧買進成本+交易風險 出場價位=買進成本+(最高價-最低價)÷ 2

 

※參考資料:

《金融操作守則Ⅰ》,作者:William F. Eng,譯者:詹溢龍,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初版。

※圖片來源:

https://d55-invdn-com.investing.com/content/pic92587e8969b2e7cf765a8660b742526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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