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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守則 27 能讓你賺錢的營業員,不只該請他吃中飯,還應請他吃晚飯


有位朋友最近繼承了幾百萬美元,告訴我他很討厭營業員。這位朋友說,他的營業員去年從他的股票操作帳戶裡,淨賺走了三萬美元的手續費,而他的操作帳戶才淨賺二萬美元。營業員竟然賺得比他多,他很生氣!

他指出,股票一有漲跌,營業員就讓他進場,不管會賺會賠。聽他痛貶營業員一頓之後,我告訴他:「你們是不是有立誓,刻在石頭上,說營業員該替你賺錢?」一陣沉默。我又說,不管客戶賺錢或賠錢,營業員當然都能賺進手續費。事實上,也不可能會有讓客戶包賺的營業員。因此,我的朋友能因營業員賺的錢比他多而大罵營業員嗎?平心而論,營業員唯一須負的義務,是做好委託下單的執行工作、保管好帳務資料。

營業員把工作做得很好,應予肯定,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肯定。1993年,股市扶搖直上,進入市場的投資大眾,抓到了股價最後一段上升期。任何人,連沒經驗的營業員也一樣,隨便給個買進建議都能賺錢。我要提醒營業員注意:不應該用上一次的多頭走勢來證明自己是優秀的選股高手。投資人買的股票,如果恰好是華爾街分析師一致看好的,也不見得應該認為營業員擁有高於一般水準的敏銳力。

不過,營業員對客戶提供不錯的服務,還是應予獎勵。所給的獎勵不應該只根據營業員拿到的手續費;不管客戶賺賠,營業員都能拿到手續費。相反的,所給的獎勵,要看營業員是不是視你為未來寶貴的客戶而辛勤耕耘。

 

※參考資料:

《金融操作守則Ⅱ》,作者:William F. Eng,譯者:羅耀宗,出版者:寰宇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初版二刷。

※圖片來源:

https://buzzorange.com/wp-content/uploads/2015/03/08B18902-A151-480C-A700-D1A11E24AD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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